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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華攝影學會 2024 年度會員月賽/季賽規則

一、舉辦目的: 

本會鼓勵會員創作和提高攝影技術水平,舉辦月賽、季賽及各項專題作品比賽。 

 

二、月賽: 

1. 本港及海外會員均可參加,作品題材不限。

2. 每月比賽由本會三位資深評判負責評選。 

3. 比賽分照片甲組及乙組、數碼影像甲組及乙組,會員可同時參加照片組及 數碼影像組兩組比賽,惟同一會員參加不同組別時,全年所提交的參賽作品,主體內容不得相同,違者由理事會審議裁決。 

4. 原則上每月十五日為比賽日期,若該月十五日為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則延至下述第六點列出的日期進行,如日期因特別原因改期,將另行通知。 

5. 照片組作品須於比賽當天下午七時前交到會所,逾時提交者,賽務部有權 不受理。比賽作品不得超過三張,黑白 / 彩色照片均可混合參賽,照片組甲、乙兩組分別進行評選。甲組照片尺寸不得超過 16 吋 x 20 吋,裝裱隨意。乙組照片尺寸不得超過 8 吋 x 12 吋,裝裱隨意。

6. 數碼影像甲組、乙組,參賽作品不得超過三張,彩色或黑白均可。參加者須於學會的網頁下載參加表格,填妥後提前四天 ( 含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 連同數碼影像檔案以同一郵件形式,電郵到本會專項電子郵箱 E-mail:cpahk1958@gmail.com; 逾期提交者,賽務部有權不受理。( 比賽不設退還檔案,賽後檔案將由賽務部留存。) 數碼影像格式只接受 JPEG 檔 案,不論橫度或直度,像素最大橫度為 1920 pixel,最大高度為 1280 pixel, 解像度 300 dpi,檔案大小不超過 3M。 參加表須填上參賽者姓名、作品編號及題名,每一作品必須有題名,如以檔案編號提交,賽務部恕不辦理。 所提交之作品,亦應與所提交之數碼影像檔案內容相同,賽務部不作核對,同時亦不會為作品壓縮或旋轉。不符合比賽規格的數碼影像作品,可能喪失參賽資格。對會員提交之數碼影像作品,若不符上述要求,而引致未能讀取有關影像檔案,賽務部概不負責。 

7. 初次參加月賽者,應參加照片乙組或數碼影像乙組,如欲參加照片甲組, 需一個月前,提交六張尺寸不超過 16 吋 x 20 吋的照片作品;如欲參加數碼影像甲組,需一個月前提交八個數碼影像檔案; 經由本會資深評判作出評選,合格後可直接參加照片甲組或數碼影像甲組比賽。 

8. 任何會員已持有會士及 / 或高級會士資格,只可參加任何組別的甲組賽事。未持有會士及 / 或高級會士資格的會員參加月賽,以照片組或數碼組分開獨立考慮,若會員只曾參加本會照片甲組月賽,現擬參加數碼組月賽,必須先在數碼乙組比賽; 相反亦然,若會員只曾參加本會數碼甲組月賽,現擬參加照片組月賽,必須先在照片乙組比賽;

9. 評分準則,每位評判對甲組作品以 6-10 分評分,乙組作品以 5-9分評分; 全年合格平均分甲組為 22.5 分,乙組為 20 分。 

10. 參加乙組比賽者,全年參賽作品的平均分數達到 20 分或總分達 760 分或 以上者,下年度必須晉升甲組作賽。 參加照片甲組或數碼影像甲組月賽者,全年參賽作品的平均分數達 22.5 分或總分達 855 分或以上者,可依章參加名銜考試。平均分或總分必需包括全年月賽作品 36 張及季賽作品 2 張,共 38 張。 

11. 曾在本會任何組別,月賽、季賽參賽的同一張作品或場景及主體相同的作品,於一年內不得再重複參賽。曾在本會任何組別,月賽、季賽獲獎的同一張作品或場景及主體相同的作品,以後不得於本會月賽、季賽重複參賽。 

12. 賽務部將在會所張貼上月的獲獎作品供會員參考,若有某一獲獎作品違反上述第 11 條的規定,有關投訴將呈理事會裁決。若裁決結果確定該作品屬違規將取消相關獎項,並按犯規的嚴重程度作扣減分數或取消分數的處分。此外,每月月賽開始前,將播放前三個月各組得獎作品,供月賽評判作參考。 

13. 參加月賽符合下列要求者,得依章晉升甲組比賽或參加名銜考試資格。 

a. 全年交足每組三十六張不同題材/不同場景及主體的照片或影像檔案的比賽作品。 

b. 每年四次季賽中,必須最少參加該組季賽 (照片 / 數碼影像) 兩次,其中兩次季賽中獲得初選最高分數的作品各 1 張加入計算全年總績分及平均分數。 

c. 必須參加當年會員作品聯合展覽(海外會員例外)。 

 

三、季賽 

不分甲組及乙組,只設照片組及數碼影像組兩組作賽。 每年度的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舉辦照片組及數碼影像組季賽。季賽與當月月賽同期進行。 

2023 年季賽題材依次分別為: 

  • 三月 - -中華會2023年會員大會暨攝影大活動或春節氣氛景物

  • 六月 - -舞蹈或運動

  • 九月 - -香港夜景

  • 十二月 - -秋色風光

所有參賽作品,包括照片及數碼,只可裁放、調整光暗、色調,不可作任何後期加工 (包括但不限於: 套用相機提供的特殊功能, 例如: 影像重疊等; 或用手機 Apps 的特效所拍攝的照片)。 於季賽取得冠、亞、季軍或優異獎的會員必須於比賽日起計七天內 (含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 向本會提交得獎作品的原拍檔案。若未能按時提交原拍檔案,視為放棄獎項論。

照片組裝裱隨意,尺寸不得超過 16 吋 X 20 吋,數碼組規格與月賽相同;每一參加者可同時參加照片及數碼組,每一參加者在每一組別的參賽作品不可超過三張。 所有中華攝影學會的合資格會員,是否有參與是年度月賽,均可參加季賽。 凡已在本會任何組別的月賽或季賽中取得名次的作品,概不得再次參與季賽作賽。 

 

四、獎勵 

月賽: 

各組每月基本設冠、亞、季軍獎各一名,優異獎二名。各獎項將視乎該月參賽作品數量,由賽務部酌情增減,於評選前宣佈。 各組設全年總積分達至上述第 10 項的總分要求者,按分數前三名可分別得 冠、亞、季軍獎。若分數未達要求,不頒發獎項。 

季賽: 

基本設冠、亞、季軍獎各一名,優異獎二名。各獎項將視乎該季參賽作品數量,由賽務部酌情增減,於評選前宣佈。 

全勤獎: 

各組月賽參加者全年参賽,交齊 36 張月賽作品及兩季季賽作品,將獲頒發全勤獎。 

 

五、奬品:

月賽獎品:冠、亞、季分別獲得現金獎 70、50、30 元,優異獎現金 20 元。 

季賽獎品:冠、亞、季分別獲得現金獎 70、50、30元,優異獎現金 20 元。

      各組全年最高總積分冠、亞、季軍各獲得奬盃*乙個。

各組月賽全勤奬獲得奬牌*乙個。

*註: 本年度最高總積分奬盃及月賽全勤奬奬牌由本會榮譽會長王建陵先生贊助。 

 

六、2024 年月賽及季賽時間: 

1 月 15 日(星期一)、 2 月 15 日(星期四)、 3 月 15 日(星期五)、 4 月 15 日(星 期一)、 5 月 17日(星期五)、 6 月 18 日(星期二)、7 月 15 日(星期一)、 8 月 15 日(星期四)、 9 月 20 日(星期五)、10 月 15日(星期二)、11 月 15 日(星期 五) 及 12 月 18 日(星期三)。

 

七、其他

1. 參賽作品的原來影像必須是參賽者以菲林或數碼相機所拍攝。禁止使用或合併他人的作品原件或部份配件。原來影像的任何變更須為參賽者本人的構思,完成的作品祇能以菲林相紙或數碼影像製成。參賽者必須擁有作品的版權及承擔作品有違反法律和版權條例的全部責任。本會不承擔因參賽作品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2. 本會擁有在會所展出或在本會網站發表參賽作品的權利,或在本會月報,其他報章/媒體刊登的權利,參賽者不能提出任何索酬。 

3. 照片組獲獎作品一個月後發還,落選作品三日後發還。本會有權以數碼相機拍攝參賽作品作存檔之用(參加季賽之作品本會有權留用)。 

4. 交來之作品本會當盡力妥為保存,如有損壞、遺失、本會不會負賠償責任。 

5.  評判之決定將為最後決定,參加者不得異議。 

6. 凡參加比賽者,即作為承認並同意本會之比賽規則,如參加者違反上述比賽規則,由理事會作最終裁決,參加者不得異議。 

7. 參賽作品會方有權在報刊或其他媒體作為本會非商業之宣傳用途。 

8. 本規則如有未盡善之處,得由本會理事會隨時修改之。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賽務部聯絡: 本會會所 (852)2570 3601 

賽務部主任: 李煥志 (852) 9154 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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